幸好没发生事故!太后怕!浙江男子忘关火外出27天回家锅烧干

时间:2025-09-08 18:10:27  来源:荔枝新闻

近日,浙江玉环发生一起因疏忽大意而险酿大祸的事件。本月 6 日,一名男子离家 27 天后返回家中,一进厨房便被眼前的景象惊出冷汗:煤气灶上的锅已被烧干,锅底因长时间干烧而呈现白色,与其他部位形成鲜明对比。

据该男子回忆,他离家前曾开最小火加热中药袋,取出中药后却忘记关火。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期间他甚至收到燃气余额不足的信息,顺手缴费后却仍未意识到是自家煤气灶未关所致。幸运的是,他所购买的燃气灶因价格便宜未配备自动关停功能,但此次意外并未造成更大损失,锅也仍能正常使用,可谓是不幸中的万幸。

该男子随后将自己的惊险经历拍摄并分享至网络,以此提醒广大网友出门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家中电器、燃气等是否关闭,防止类似意外发生。此事件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燃气费不够救了他一命,要不然这要一直烧下去,绝对会出大问题。”也有网友批评道:“粗心大意,差点让整栋楼帮买单,这种人真是祸害。”更有网友呼吁:“求求了,用火不离人,这是最基本的安全常识。”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哪是马大哈?这是拿整栋楼的命开玩笑!燃气烧一个月,煤气浓度早该触发爆炸极限,一个电灯开关都可能让整单元灰飞烟灭。侥幸活下来不是因为你运气好,是邻居命硬!”

也有网友认为,建议给他颁个‘年度最淡定用火冠军’——灶烧27天,人充燃气不查火,这心理素质不去拆弹真是浪费人才。别人是防患未然,他是放火安然,建议全网巡展他的锅,就叫‘差点烧掉一栋楼的锅底’!”

那么,如此严重过失,是否仅凭“运气好”就可完全免除法律责任呢?

虽未酿成事故,但该行为已构成对公共安全的现实危险。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过失行为危及公共安全,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警告或罚款;若引发火灾,更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失火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本案因未造成实质损害,暂不追刑责,但若调查证实其长期疏于安全管理,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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