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师”借封建迷信诈骗淄博富婆936万致其自杀

时间:2025-08-13 23:27:21  来源:红星新闻

2025年8月12日据红星新闻,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利用封建迷信实施诈骗的案件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被告人栾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该案中,栾某以“血光之灾”等迷信说辞,两年多时间骗取女子王某936万余元,导致王某心理崩溃投湖自杀身亡。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3月以来,53岁的栾某(黑龙江伊春市人,大专文化,案发时居住在淄博市)利用封建迷信手段,虚构王某及其家人有“血光之灾”等事由,以“聚财辟邪”“看事儿消灾”为名,先后骗取王某共计936万余元,另骗取王某嫂子卢某5940元。2023年5月9日,王某投湖自杀身亡。

判决书显示,王某在自杀前心理状态已严重异常。2022年11月21日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其心理状态重度异常。自杀前一天,王某留下遗书称“不应该给老爷子迁坟,认识了不该认识的人”“我选择离开与傅某传没有关系,是我听信了别人的蛊惑”等内容,表达了对栾某的怨恨和悔恨。

据栾某供述,她从2020年开始以“风水师”身份为人看风水、算命,王某陆续给她转账上千万元。但对于款项性质,栾某多次辩解不一:时而称其中500多万元是帮王某套现,时而称400多万元是王某无偿赠与,时而又称440万元是帮王某“串现金”,其余为“看事儿”费用。她承认绝大多数骗得的钱款被用于个人旅游、住宿、购买奢侈品等消费。

一审法院认为,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其违法所得被挥霍未能退赃,酌情从重处罚;鉴于系初犯,酌情从轻处罚。2023年,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栾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同时判决追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家属。

栾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辩称诈骗数额中包含借款、套现、共同消费及赠与等款项,存在重复计算;王某遗书中未明确指认她为“不该认识的人”;她曾向王某出具借条属正常经济往来;王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杀与她无关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栾某对与王某之间的微信、银行交易往来数额予以认可,但对款项性质的辩解前后矛盾。经查,双方除“看事儿”外无其他特殊关系,栾某所称王某自愿赠与无事实依据。根据银行流水等证据,栾某2020年至2023年间个人消费支出达581万余元,无证据显示与王某有关。

法院认定,栾某利用封建迷信,虚构为被害人及其亲属、公司辟邪聚财等事由,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骗取巨额财物,用于个人挥霍消费、购买房产等,最终无力偿还,给被害人造成严重损失,构成诈骗罪。综合全案证据,足以认定栾某的犯罪行为与被害人自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今年4月29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栾某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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